用途压力设备CE认证
实际价格根据认证模式
指令2014/68/EU
周期1-3个月
发证机构欧盟公告PED认证机构
服务*PED工程师支持
体系证书工厂生产体系D/E/H模式
认证标识CE认证
焊工工艺要求按实际
单台验证G模式
PED认证是欧盟针对承压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健康规范的合规性认证,从根本上降低产品失效而导致的事故,保证生命和财产基本安全。PED认证根据产品的压力、介质、容积/管径等可分为4个等级,不同等级有不同的认证模式,可根据企业情况和产品出口数量选择合适的PED认证模式。
PED认证的费用由几部分组成,包括咨询费、评审费、费等,根据不同的认证模式价格差距很大。PED认证机构一定是欧盟公告机构,并且该机构的PED指令的授权,可以在欧盟网站上查询该机构资质,其签发的PED才会被认可。PED认证资料主要是体系控制文件、原材料材质质保书、设备清单、维保清单、检测设备计量等。
PED基本安全要求:
PED指令附录I的基本安全要求主要内容有:
-设计 (例如:强度,可靠性);
-加工 (例如:组件的加工);
-检验 (例如:压力试验,验收);
-标记/验收标识 (制造厂商的验收标识);
-运行指南;
-材料:符合欧洲协调标准的材料、获得欧洲材料批准书的材料(EMA)、通过评估的材料(PMA)。
PED认证产品范围,根据欧盟压力容器指令附录二,容器的分类方法如下
PSV=25及以下的不属于指令管控范围压力容器;
PSV大于25小于等于50的属于一类压力容器;
PSV大于50小于等于200的属于二类压力容器;
PSV大于200小于等于1000的属于三类压力容器;
PSV大于1000的属于四类压力容器。
注:这里的PS 的单位为BAR. V的单位为L;压力小于0.5BAR的不属于压力指令管控范围;
几种例外情况如下:
用于充装不稳定气体的容器必须归为第Ⅲ类型;
便携式灭火器和呼吸用瓶容器不得归为第Ⅲ类型以下;
用于产生热水的承压单元按照H模式(归为三类以上);
压力锅的设计必须符合至少等效于第Ⅲ类型模式之一的一个合格评定程序;
在温度**350℃输运的流体的所有管道必须将其归为第Ⅲ类别。
压力设备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是欧盟成员国就承压设备安全问题取得一致而颁布的强制性法规。对承压设备基本安全要求(ESRs)做了规定,保持了欧盟承压设备的现有安全水平。凡是设计压力**过0.5bar的设备,无论其压力、容积为何,均须符合PED的规定。PED指令涵盖了对承压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原材料等整个过程,根据所产生产品的风险类别,你可以选择不同模块组合,从而满足PED要求,需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审核通过后才能黏贴CE标识。 从2002年5月28日起销往欧盟的压力设备类产品必须进行压力设备CE认证,符合压力设备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97/23/EC。2014年6月,欧盟颁布了承压设备指令2014/68/EU,新指令将于2016年7月19日起强制实施,取代老指令97/23/EC。
欧略专注欧盟承压设备CE认证,我们在锅炉、压力容器、灭火器、工业阀门、安全阀、管路管件等CE认证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我们将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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