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压力设备CE认证
实际价格根据认证模式
指令2014/68/EU
周期1-3个月
发证机构欧盟公告PED认证机构
服务*PED工程师支持
体系证书工厂生产体系D/E/H模式
认证标识CE认证
焊工工艺要求按实际
单台验证G模式
ED认证全名是:压力设备(PED) 认证。 PED是欧盟成员国就承压设备安全问题取得一致而颁布的强制性法规。
假如和ASME*作一简朴对比,PED认证是产品的安全认证,而ASME*则是标准的工厂认证,这是两者在性质上的da差别。值得大家注重的是,在PED认证中,指令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是强制执行的,而产品的技术标准不是强制执行的。除非用户,制造者可自由选择任一技术标准。这一点和国内规定:必须强制执行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也是很不相同的。压力设备指令(PED 2014/68/EU)是一项指令。凡是设计压力**过0.5bar的设备,无论其压力、容积为何,均须符合PED的规定。诸如灭火器、压力表、阀件、安全阀、空气柜、塔槽、管路、管件、蒸汽设备等装载或输送流体的设备都必须符合PED规定。
PED认证周期一般大约为1-3个月,根据认证模式的不同和企业的配合情况,对于简单的模式,快几周即可*。PED认证流程大体为前期、焊工考试/工艺评定(如有焊接)、现场体系审核、不符合项整改、签发、监督审核。
PED认证产品范围,根据欧盟压力容器指令附录二,容器的分类方法如下
PSV=25及以下的不属于指令管控范围压力容器;
PSV大于25小于等于50的属于一类压力容器;
PSV大于50小于等于200的属于二类压力容器;
PSV大于200小于等于1000的属于三类压力容器;
PSV大于1000的属于四类压力容器。
注:这里的PS 的单位为BAR. V的单位为L;压力小于0.5BAR的不属于压力指令管控范围;
几种例外情况如下:
用于充装不稳定气体的容器必须归为第Ⅲ类型;
便携式灭火器和呼吸用瓶容器不得归为第Ⅲ类型以下;
用于产生热水的承压单元按照H模式(归为三类以上);
压力锅的设计必须符合至少等效于第Ⅲ类型模式之一的一个合格评定程序;
在温度**350℃输运的流体的所有管道必须将其归为第Ⅲ类别。
压力设备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是欧盟成员国就承压设备安全问题取得一致而颁布的强制性法规。对承压设备基本安全要求(ESRs)做了规定,保持了欧盟承压设备的现有安全水平。凡是设计压力**过0.5bar的设备,无论其压力、容积为何,均须符合PED的规定。PED指令涵盖了对承压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原材料等整个过程,根据所产生产品的风险类别,你可以选择不同模块组合,从而满足PED要求,需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审核通过后才能黏贴CE标识。 从2002年5月28日起销往欧盟的压力设备类产品必须进行压力设备CE认证,符合压力设备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97/23/EC。2014年6月,欧盟颁布了承压设备指令2014/68/EU,新指令将于2016年7月19日起强制实施,取代老指令97/23/EC。
PED基本安全要求:
PED指令附录I的基本安全要求主要内容有:
-设计 (例如:强度,可靠性);
-加工 (例如:组件的加工);
-检验 (例如:压力试验,验收);
-标记/验收标识 (制造厂商的验收标识);
-运行指南;
-材料:符合欧洲协调标准的材料、获得欧洲材料批准书的材料(EMA)、通过评估的材料(PMA)。
欧略的团队在压力设备的各个方面拥有多年的国际经验,从制造、设计、检验和焊接到固定和可移动压力设备的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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