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2011/EU|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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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法规(EU) No 305/2011 简称CPR认证 老指令CPD认证 分类根据产品1,1+,2+,3,4 工厂审核除4类外都需要 周期不审厂几周,审厂几个月 费用根据产品类别 发证机构欧盟CPR公告机构 典型产品钢结构、地板、紧固件等
上海欧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各国安全检测和认证的机构,总部位于上海,拥有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CE认证工作人员,可以为广大客户提供和一站式的测试与认证技术服务,协助企业通过国际标准检测和认证,让“中国制造”更具**竞争力。
CPR法规与CPD指令主要差异:
- 诸多新的定义
- 在设定条件下CE标志成为了强制要求
- 进口商和分销商需要承担同样的责任
- ETAG 和ETA(许可)将分别被EAD和ETA (评估)替代
- 技术评估机构(TABs)的责任
- 授权机构的责任
- 公告机构(NBs)的额外责任
- 公告机构授权程序
- 取得CE标志的相关简化程序
- 市场与防护措施程序
305/2011/EU
确定适用哪些欧洲统一标准;
确定制造商希望在哪些欧盟成员国将建筑产品投放市场,并确定这些成员国是否有特定的性能标准要求;
根据欧洲统一标准中规定的适用测试进行测试,并应用标准中的标签、文件和其他要求;
建立工厂生产控制系统;
根据欧洲统一标准中的规范,建筑产品的符合性必须由公告机构确认,或者制造商可以自行声明符合性;
建筑产品的性能必须以欧洲统一标准中确定的格式在产品上声明。
305/2011/EU
CPR法规适用范围:
适用于欧洲市场销售流通的所有建筑产品,如:门窗、壁纸、建筑颜料、钢纤维、土工、玻璃棉等保温材料、地板、屋顶材料、沥青混合料、石膏料、混凝料、水泥、管道、铺地材料、下水道设备、门窗、玻璃、结构金属产品、紧固件、防水材料、结构木料、交通信号指示、防火器材和加热设备等。
305/2011/EU
本法规通过就如何表达与建筑产品的基本特征相关的性能以及在这些产品上使用 CE 标志建立统一规则,为建筑产品投放市场或在市场上提供的条件规定了条件。CPR 具有全部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欧盟所有成员国。
建材产品必须依据CPR法规和相应产品标准,获得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的一致性评估及CE认证后方可在欧盟市场内自由流通,上海欧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欧盟公告机构的大*区办事处,我们在建材等CE认证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可以直接受理国内企业申请CPR认证,我们将为您提供全面、快捷的服务。
http://szmf.cn.b2b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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